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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安安保有限公司安检员盗窃沃尔玛超市300多元,被判刑3个月,大家怎么看?
两90后贪小便宜,多次***超市商品达300多元被判刑保温杯、三文鱼,稻香村糕点,八珍酱牛肉,这些商品的总价值才300多元,应该和犯罪扯不上关系,但是确有人因为一时贪念,***了这些物品,触犯了刑法,成为了罪犯,留下了人生一辈子的污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者的身份竟然是大连大安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1995年出生的赵某鑫(男)和1993年出生的王某(女),系大连某安保公司员工,4月25日上午,两人以被告人的身份站在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的刑事审判庭上,接受审判。据悉,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2月8日期间,两人在大连沃尔玛奥林匹克广场店将商品的外包装撕掉***,共秘密盗取超市商品达三次,合计人民币376.66元。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本案系认罪认罚案件,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多次秘密窃取财物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判决被告人赵某鑫和王某犯***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律师(专家)表示,虽然两位被告***数量只有300多元,但是两位被告***的次数达到了《刑法》的追诉标准,因此被认定为***罪并给予相应刑事处罚。追踪评论:本案两位被告才二十几岁,只因为贪小便宜,***了区区三百多元,就被判处刑罚,大本案两位被告才二十几岁,只因为贪小便宜,***了区区三百多元,就被判处刑罚,大好的前程毁于一旦,留下了人生一辈子无法抹去的污点,实在令人感到惋惜。二被告人有固定工作和正当职业,而且还在我市某安保公司从事安检员工作,其工作性质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职责,责任很重大,虽然二被告人走上了犯罪道路有其个人自身原因,但是其原工作单位大连某安保公司是否应该对自己的员工走上犯罪道路深深的反思一下呢?平时是否对员工进行了相应的法制教育?如果有其他乘客在地铁、轻轨等公共场所接受安检,其包内物品怎么能保证不被盗取?虽然本案是个案,但是暴露出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安保公司,对员工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否则两位被告人可能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后果。***://tingshen.court.gov.cn/live/5368437
呵呵了,大连大安也不是什么好公司,想干安检员拿钱进,想调站拿钱,有的领导收钱了还不干事。有的拖欠公积金……如果没有干满一年,离职前还得交服装费,培训费,这些费用我交了2000多,进公司交了20000,调站交了1000。大安公司就是坑钱不要脸
谢邀头条悟空问答
大连大安安保有限公司的安检员员工偷盗沃尔玛300元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判刑3个月量刑过重了。
1.作为安保公司的安检员偷盗行为简直就是监守自盗,触犯了作为安保公司的底线,最基本的原则性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公司的信誉,这个员工哪少300元,这是一辈子的污点,有备案的,毁了自己害了公司,安保公司本身就是服务型的公司,这样做让第三方怎么信任?
2.量刑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300元,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于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罚款1000元。判刑3个月应该是安保公司对员工的严厉惩罚。但也不应该超越法律之上。对于干涉司法就属于扰乱司法罪的。
对工作认真负责,宁可自己少吃亏也不要占公家一点便宜,因小失大毁誉参半,缺少法律意识,尤其是这样的安保型服务公司,一定加强法律观念。抵住诱惑和那些糖衣炮弹。无欲则刚。
***是以金额的大小来量刑的,价值300就判刑。那是被当作典型案例来处理了,正常情况只是教育教育再退脏物就好了。可是却判了三个月,法律的红线不能碰,且行且珍惜吧!
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可能只是一时贪念,但这么大的公司不能只想大肆敛财,应当真正做到对员工的真正教导与指引,无论公司口碑好与坏,应该做到公司的服务宗旨是什么,工作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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